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武汉市汉南区经济开发区武汉模具工业园一期 A38 栋非标准层数层1室,2室。
本次拍卖范围为汉南区经济开发区武汉模具工业园一期 A38 栋非标准层数层1室,2室房地产,包括室内不可移动二次装修,包括附着在建筑物上且与拍卖标的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等),不包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
本院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办理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884.82万元,起拍价:707.856万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李经理,18735385686。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购房资格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具体可通过当地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当地房屋是否限购以及竞买人否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以现状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七、费用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等其他欠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及房屋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一下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2937740(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经理,187353856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